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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天津大学李世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更新时间:2020-10-27

一、奖学金介绍

李世忱教授(1934/04/17—2014/11/03),是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原“激光专业”(现更名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奠基人之一,是光电子科学与技术系第二教研室的第一代学术带头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李世忱教授在精仪学院建立了光纤光学的研究方向,并长期致力于光纤通信及非线性光纤光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培养了60余名硕士、博士和博士后,为学院教书育人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铭记师恩,传承李世忱教授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高风亮节的为人之道,由李世忱教授的部分学生及家属共同发起并捐资52万元,于2015年7月7日与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正式签订捐赠协议,设立“天津大学李世忱奖学金“。该项奖学金,旨在在学校师生中进一步弘扬李世忱教授对学生培养的高度热忱、对学术科研的热爱专注,激励天津大学精仪学院的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用优异的学习成绩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促进光电子领域的发展,力争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才。

二、2020年评选工作安排

2020年是“天津大学李世忱奖学金“第三次启动评选工作。本年度设立获奖名额3个,面向精仪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光电子技术方向)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正常学制年限内的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光电子与光子学技术二级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各择优奖励1名,奖学金各1万元。

在总结往年两期评选组织工作的基础上,经奖学金捐赠方提议并与学院达成一致,为帮助精仪学院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天津大学李世忱奖学金”设立的背景和意义,扩大该奖学金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同时进一步贯彻和完善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择优、有所侧重的原则,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决定于2020年10月27日-11月20日期间面向学院相关专业和学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组织开展奖学金的学生申请、答辩评审、结果公示、表彰宣传等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天津大学李世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捐赠方成立并开展具体评定工作。

(二)申请阶段:10月27日-11月3日

10月27日,学院通过精仪学院网站公告栏和各年级工作群发布评审工作通知,凡符合《天津大学专项奖学金和励学金管理办法》(天大校学〔2018〕10号)中关于专项奖学金参评范围的正常学制年限内的相关专业和学科的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学生申请须填写《天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本科生见附件1,研究生见附件2)和《天津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学生信息一览表》(本科生见附件3,研究生见附件4),并提交一份个人事迹材料(模版参照附件5)。提交截止时间:11月3日下午4:00,提交地点:本科生交到17楼313室本科生事务中心,研究生交到17楼305室研究生事务中心,联系人:杨朝乾老师,联系电话:27407741。

(三)初审阶段:11月3日-11月4日

由学院组织教务员、辅导员、学生助理对所有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核查学生的申请资格、课程学习成绩等基本信息,对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学院将通过初审的全体申请人材料报送评审委员会。

(四)答辩评审阶段:11月5日-11月11日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二次筛选,并确定进入答辩评审阶段的学生名单和具体答辩时间、形式。学院可协助通知全体申请人进行公开答辩和展示。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进一步审核学生提交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规范,了解考察申请者的学习工作态度、成果和学术科研潜力,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优先考虑一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本科生,一级学科“光学工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二级学科“光电子与光子学技术”专业的博士研究生。

(五)结果公示阶段:11月12日-11月14日

对评审委员会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和各年级本科、硕士及博士工作群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由学院协同评审委员会接受相关质询并做出处理决定。

(六)表彰宣传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

评审结果经公示阶段最终确定后,由评审委员会通知学院。学院将学生获奖情况报学校备案并协助制作奖励证书、加盖学院章,并按捐赠方意愿协助举办颁奖会、落实奖学金发放,开展相关总结和宣传工作。


附件:关于2020年天津大学李世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天津大学精仪学院

天津大学李世忱奖学金捐赠方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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